浦前小学用水巡查制度 |
发布时间:2012/10/22 13:44:00 点击: 来源: 录入者:陈慧霖 |
为了加强学校用水管理,确保学校用水安全,增效节能,使全体教职工和学生树立节约用水意识,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特拟定以下用水巡查制度: 一、 后勤部门职责 1. 新学期开学前,总务处负责配齐各种用水器材及玻璃,必须在开学前对学校所有用水设施、及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整改或更换,确保开学后学校用水正常,无安全隐患。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要视情节轻重扣除工作质奖。 2. 总务处要及时排除学校用水隐患,一旦发生用水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整改。 3. 学校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销毁,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 若遇管道阻塞,水龙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学校管水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 二、用水有关规定 1、教师及学生必须掌握用水基本常识。 2、教师及学生必须掌握用水安全常识。 3、教师及学生在用水时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教师及学生在用水时如发生用水事必须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5、学校用水重要部位必须有专人负责,专人承包。 6、学校用水重要部位的用水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允许用水单位或用水人使用。 7.水龙头使用后要检查水龙头是否关好,严禁出现长流水的现象。 8、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2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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